課程須知
課程更改或取消安排
  1. 如報名人數不足,本會保留取消活動的權利,以確保資源善用;參加者所繳費用,會按程序全退回;
  2. 如活動遇特別事故,屬非本會所能控制的情況(例如:颱風、暴雨、自然災禍等),在一般情況下,本會不會另行補課、改期或退款;
  3. 如活動在過程中因行政理由(例如:導師生病、突發性停電等)未能如期舉行,本會會安排補課或改期,唯所繳費用恕不退還;
  4. 若由於本會行政調動而導致活動取消,參加者所繳費用,會按程序全數退回;
  5. 本會不接受參加者因私人事故而缺席活動之退款申請;
  6. 若由於本會行政調動而導致未展開的活動延期,本會將按個別情況考慮參加者的退款申請;
  7. 本會保留更改活動及退款決定的權利。
  8. 本會有權更改課程安排,資料以報名網頁公佈為準。
  9. 本會有權於課程進行期間拍攝,影片及照片版權歸本會所有。

學員知識產權政策
1. 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指任何發現、創作、發明、設計、式樣、商標、知識、研究成果,以及所有與之有關的權利,包括在任何國家內可註冊與否的權利及道義上的權利,例如專利、版權、商標、設計及模型等。知識產權創造者可獲法律保障,產權擁有者可享有經濟權利以及其產權的控制權。導師在學員進行習作過程中擔當重要角色,學員參與習作時或會創造出重要及寶貴的知識產權,這些知識產權可能十分創新及實用,甚至可將其商業化。除獲導師指導進行習作外,學員進行習作時會使用青協持續進修中心擁有的消耗性物料、電腦硬件及軟件,或其他由青協擁有或營運的設施鑒於上述青協對學員創造知識產權所提供的協助,要求學員作出以下承諾是公平及公正的。

2. 學員的義務及承諾
學員可擁有其所創造的知識產權,同時給予青協在全球各地永久免專利費非獨家使用權。此使用權一經給予,不得撤回,讓協可複製或使用學員在修讀課程期間,由其本人獨力或與人合作創造的知識產權,包括採用其全部或部分,以及經修改的部分。青協亦可把使用權分讓別人。學員保證其知識產權為原創,並無侵害第三者的所有權及知識產權。學員承諾若得悉或有理由相信有關的知識產權由第三者個人或與人共同擁有,須盡快通知本中心。學員亦承諾遵守本中心所公布及不時修訂的知識產權政策、規例及規則。學員明白遵守有關政策及規則是繼續修讀課程及取得畢業資格的先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