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FYG M21 Zonta HKE

資助詳情

  1. 獲資助的申請人需於2014年5月10日至8月31日期間,完成製作一段約3至8分鐘的微電影;
  2. 獲資助的申請人需於2014年9月1日或之前,將完成之微電影的高清影片檔(HD1080p),連同5張劇照(300dpi解像度為佳)、1張導演照片(300dpi解像度為佳)、3張製作花絮照片(300dpi解像度為佳)、中英文對白稿(中文必須為書面語)、影片簡介(100字)、導演/製作團隊簡介(100字)、導演作品獲獎及參展列表(如有)、演員及工作人員表、財政報告及其他宣傳資料(如有)燒錄在檔案DVD上提交(文字檔須為Microsoft Word檔,試算表須為Microsoft Excel檔),並上傳至指定伺服器,詳情容後公佈;
  3. 獲資助的申請人最高可獲$10,000港元作拍攝資助,並需負擔其餘的製作費用;
  4. 拍攝資助將會分期發放;
  5. 獲資助的申請人需按計劃之時間表提交詳細劇本、拍攝時間表及財政預算,予香港青年協會批核;
  6. 香港青年協會將提供製作指導;
  7. 如有特殊需要,香港青年協會將提供場地、基本拍攝及剪接器材;
  8. 獲資助的申請人有責任確保所有影音內容均為原創,如包含有關複製他人的版權及資料,須先取得版權擁有人書面同意;
  9. 獲資助的申請人能保留微電影的版權,並需允許香港青年協會及崇德社擁有微電影的使用權,包括重新命名、剪輯、包裝、發行、播映部分或/及全部片段;
  10. 獲資助的申請人如未能準時向香港青年協會遞交微電影作品及相關資料,將會被取消資格,並須退還已經發放之拍攝資助;
  11. 獲資助的申請人及其團隊須無償配合主辦單位安排的活動,包括簡介會、放映會、工作坊、交流會、接受記者訪問等,詳情容後公佈;
  12. 香港青年協會及崇德社對上述評審、放映及其他相關活動的安排擁有最終決定權,入圍及獲資助的申請人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