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詳情
申請資格
- 申請人與團隊成員必須為合法的香港居民;及
- 於2014月4月15日必須為15至35歲人士
申請方法
- 申請人須填妥此計劃之網上申請表;及
- 於2014年4月15日或之前,提 交a. 故事大綱、b. 表達手法、c. 財政預算及 d. 製作經驗
評審準則
故事內容(50%) |
‧切合主題 ‧內容吸引 ‧富感染力 |
表達手法(30%) |
‧配合故事 ‧概念創新 ‧手法獨特 |
製作經驗(20%) |
‧過往參與的製作 ‧曾參加的比賽及影展 ‧所獲獎項 ‧代表作品(如有) |
評審程序
- 首輪評審:評審團將依據評審準則,選出約15份入圍計劃書,邀請申請人及其團隊出席面試甄選;
- 面試甄選:入圍計劃書的申請人及其團隊將獲邀與評審團會面,講解拍攝計劃的詳情,並接受評審提問;
- 評審團將選出約8份優秀的計劃書,資助申請人及其團隊製作微電影。
申請細則
- 申請人及團隊成員須為香港居民,即擁有香港居留權、或香港入境權、或有權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條件限制(即在香港智能身份證出生日期下有A、R或U),持單程證從中國大陸來港定居的人士亦可申請;
- 申請人及團隊成員年齡須為15至35歲,即在遞交計劃書截止日期(2014年4月15日,星期二)為15歲或以上及為35歲或以下人士;
- 申請人須保證所提交之資料為真實且正確,不得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計劃書(包括影片簡介及表達手法),不得冒名頂替參加。如有不實、不正確之資料,或被檢舉證實者,將被取消參加資格。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第三人,該申請人須負一切相關責任;
- 申請人須對於透過本活動網站傳輸或發表的一切內容應自負全責,並承諾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及一切國際網際網路規定與慣例。申請人須承諾不以任何方式企圖破壞及干擾本活動網站上各項資料與功能,且不作入侵或破壞網路上任何系統之企圖或行為;
- 申請人不得上傳或散佈違反法律之影片、文字與圖檔。凡違反者,主辦單位除有權取消其申請資格外,申請人亦自負法律責任。申請人須確保其提交作品不會侵犯任何其他人的任何知識產權權利;
- 主辦單位有權不接受任何不恰當或不符合計劃主題和規格的計劃書;
- 主辦單位不會為任何因電腦或網路等技術理由,而導致申請人所寄出、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辦識或損毀負上任何法律責任,申請人亦不得異議;
-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活動細則的權利而毋須事先通知參賽者。